近日,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通过网络媒体反映其公司位于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交汇处的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
据黄甫仁先生讲,不知道兴义市自然资源局什么原因,导致该宗地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上,因此引发多起经济纠纷,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动摇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黄甫仁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州监察委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进行调查,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替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还公道。他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据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讲,2009年9月,他还是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拍下该宗地,共计4674.67平方米。2010年9月7日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市国用(2010)第0504号。
(上图为兴义市人民政府为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
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督促兴义市人民政府交付该宗地,但是兴义市人民政府一直未交付。
2023年4月23日,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兴义新闻》的报道得知,该宗地已经被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占用,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一亿元建设兴义摩友之家。
2023年4月25日,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立即停止侵权、归还土地的通知函》:“2023年4月23日,我公司通过《兴义新闻》获悉:您公司拟在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口交汇处投资一亿元建设的兴义摩友之家所占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归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市国用(2010)第0504号。后附该宗地土地使用证和地理坐标图。
您公司未经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在该宗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请您公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并归还土地。我公司保留运用法律手段追究您公司侵权责任并要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于2023年4月26日将该函件递交给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权委托负责人王元波。
王元波告诉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该宗地是他们从贵州鹏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租过来的;贵州鹏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又是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过来的,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有不动产证的,该不动产证里包含这块土地。
(上图为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办理的不动产证,画红圈处位置与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位置重叠)
至此,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才知道其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拍到的位于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交汇处的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
于是,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先后向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兴义市黄草街道办、兴义市住建局、兴义市人民政府反映其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拍到的位于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交汇处的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上述部门虽然也承认证办错了,但是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该土地使用证做抵押向有关企业借款,如今债权人得知该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后,天天找黄甫仁的麻烦。
据王元波讲,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也因为得知该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后与贵州鹏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合同纠纷,目前还在处理中。
因此,黄甫仁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州监察委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进行调查,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替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还公道。他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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