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海原县坚持以改革为要,不断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截至2023年初,全县登记注册各类私营经营业主21130家,其中民营企业2545家、合作社577家、个体工商户18008家,规上民营企业4家。民营经济贡献全县近20%的地区生产总值、近25%的税收收入、解决近2万人就业。
一、加快推进政策体系建设,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协助加力。用好上级现有政策。精准落实自治区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4条”等惠企政策,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发展环境。梳理完善本地政策。注重以县属国有企业带动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大小并重,突出政策引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升规上限,个体私营业户、专业合作社由个转企,提升全县民营经济的档次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在提高竞争实力上精优并举
发展新兴业态。支持民营企业依托全县“一主四特”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差异化、特色化、精品化”,创新生产经营形态和商业模式,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创发展新优势,力争实现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突破4000万元,同比增长30%以上。
三、深入推进金融体系建设,在强化融资解困上帮联互助
跟踪对接做好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项目申报和争取资金,深化“政银企担”合作等工作,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杠杆撬动、增信放大和风险分担作用。截至目前,为全县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162家16439.37万元。
四、切实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在助力持续发展上联动聚合
牵头健全完善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做实“一窗受理”的工作,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区域通办”,努力创造海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