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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换挡提速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止目前,全省已初步构建起历史文化保护“省—州(市)—县(市)—乡镇—村庄”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换挡提速。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居全国第四;中国传统村落708个,位居全国第二;同时拥有5处世界文化遗产、17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国家工业遗产、8处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继2008年我省出台《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后,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会泽、通海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继出台或修订了保护条例及保护管理办法,如昆明市于2020年5月1日施行了新版《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建水县于2021年6月1日实施了新版《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此外,云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也是云南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单行条例。在“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的保驾护航下,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保护与发展的典范。

  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通过对建造古法的细致研究,原样恢复了古建筑及古街道,开创了以原味保护为主的“沙溪模式”;大理市喜洲镇周城村,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妇女联合会等力量,监督全村村民保护古民居、古树木,形成以自发保护为主的“周城模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景迈村在对传统民居详细调查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村民建房手册、指导村民新建和修建房屋,从而构建起更为细致的“分类保护”体系;腾冲市和顺镇水碓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逐步实现了“先保护后利用、边保护边利用”的社会利用反哺保护新模式。

  据悉,今年我省在全国首家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云南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与此同时,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参与的《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前也正在完善审批程序,该《保护规划》将为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供分类严谨、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探索州市层面跨县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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