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司法局四龙路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四龙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活动邀请白银区司法局、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四龙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教育读本》节选内容及相关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定,从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日常监管、外出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要认识到遵守矫正工作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对本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迟到的人员进行点名批评,并要求其写出深刻认识的思想汇报,以此向在座的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

随后,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训话。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了训诫、警告以及收监的条件,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付出的“代价”,直观、深刻地警示教育了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牢记社区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要引以为戒,自觉把学法、守法、用法融入工作生活,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珍惜机会,切勿以身试法。会后,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活动。

最后,会议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明确身份意识,慎言慎行;二是要端正态度,社教对象要严格遵守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三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认真剖析,彻底改正;四是加强与矫正小组间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高改造效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活动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三清一维护”活动,重点对街面的人行道,花坛,树池的烟头、炮渣,纸屑杂物进行了清理。让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也为美化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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