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

宁波举办“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

2019-11-19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4版

  “原则同意你把拆迁企业的产能搬迁到你的另一家企业去,但首先要做到不增产不增污,同时还必须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日前举办首期“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尹文德带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到场为4家企业“把脉会诊”。

  宁波兆龙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企业所在地位于城区改造计划清单内,整个厂区均要拆迁。企业已与北仑区相关部门签订了拆迁协议。

  尹文德在征询了相关处室的意见后表示,企业在不增产不增污并力争减污的前提下,搬迁计划是可行的,符合环评审批的要求。

  不过,他也对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几点要求。比如,搬迁后染缸要选用更为先进的设备,减少用水量;淘汰现有的锅炉,定型机燃烧天然气的排放标准要达到工业炉窑改造的要求;搬迁后的印染企业要统筹考虑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改扩建问题等。

  他还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既要做好跟踪服务,也要严格日常监管。

  首期咨询活动现场,宁波大千纺织品有限公司、中海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宁波德泰化学有限公司3家企业也相继提问咨询,问题涉及环保政策、企业搬迁改造、新项目审批、污染物治理和污染排放标准等方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等方面,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让大家信服的答案。

  “企业环保咨询日”是浙江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实行的一项服务企业新制度,通过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环保问题;通过监管与服务并举并重,进一步深化“三服务”工作,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接下来,宁波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以宁波“生态环境议事厅”为主要载体和平台,建设好、运行好“企业环保咨询日”“生态环境集市”“生态环境大讲堂”“生态环境专家库”和“生态环境服务队”,完善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华夏法治观察网,所有自采资讯(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门推荐

阅读排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寻求报道 | 投稿须知 | 企业会员 | 经济与法 | 网站地图 | 人员查询

华夏法治观察网www.sqyuxin.com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axlt6@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

津ICP备2022009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