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两江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两江关缉违字〔2025〕5号)。
  经两江海关调查,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2021年12月16日、2022年2月21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9月25日,当事人向重庆海关分别申领加工贸易手册 C802021A0007、C802022A0004、C802023A0003、C802023A0010(以下简称“手册”),备案进口保税料件“PC/ABS塑胶粒子”“PC/GF塑胶粒子”等料件,备案出口成品“背盖组件、主机上盖组件”等。
公司在进口塑胶粒子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存在未经海关许可擅自使用保税货物用于研发产品、擅自内销保税货物、开展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未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加工贸易单耗及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货物等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3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东卫,是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昆山市,注册资本4.39亿元,设有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春秋国际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铭展铝制品有限公司、高远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春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英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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