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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号!M2连续7个月双位数增长 信贷社融依然强劲!看货币政策新动向

  9月新增信贷社融依旧强劲,三季度GDP增速有望进一步提升。

  10月14日,央行发布三季度金融数据和社会融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经济复苏持续,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继续保持较好势头。9月信贷社融主要数据符合市场预期,当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9万亿,同比多增2047亿元;社会融资增量3.48万亿元,同比多增9630亿元。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上月末高0.5个百分点,为连续七个月录得双位数增长。

  央行行长易纲近日撰文再次强调“不让老白姓手中的票子变‘毛’了”、“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这被一些市场观点解读为中国央行释放鹰派的货币政策态度。不过,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来自于经济复苏持续向好和宏观政策调控回旋余地大的底气。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的最大特点在于中长期贷款占比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多,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实体经济新增中长期贷款11.85万亿元,占当期各项新增贷款规模的比重为72.9%,其中,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新增规模高达7.25万亿元,企业获得的长期资金较多,能较好地稳定企业的信心。

  实际上,货币政策在经历了疫情期间的总量宽松应急模式后,目前已经回归稳健常态,这一转变已被市场所接受。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和经济复苏态势良好,市场利率已围绕央行政策利率运行,利率水平与当前的经济基本面总体匹配,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从短、中、长、期看都处在合理充裕水平。下一步,货币政策将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也不搞大水漫灌,为做好“六稳”、“六保”提供适宜的流动性环境。

  谈杠杆率阶段性上升:为未来保持合理水平创造条件

  从结构看,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依然延续了前几个月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高增的显著特点。在当月1.9万亿的新增人民币贷款中,来自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就高达1.07万亿元。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需求或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服务业中长期信贷需求高涨,前三季度不含房地产的服务业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3.74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贡献了过半的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规模。二是9月财政融资节奏不减,同时季末财政支出力度较大,带动基建相关的中长期信贷需求。三是经济持续修复叠加相对较低的信贷利率,推动企业资本性开支需求上升。

  “同时,企业部门短期新增贷款连续四个月走弱,狭义货币(M1)增速持续上升,说明当前企业部门流动性需求有限,信贷需求更多集中于中长期的资本性开支。”明明称。

  实际上,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高增并非新状况,自今年3月以来,企业新增中长期贷款就开始加快,9月末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达14.8%,是2018年以来的最高点。从投向看,企业贷款结构也持续优化,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已经连续11个月上升,9月末达到30.5%,较上年末提升15.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9月末余额增速达13.5%,比上年末提高3.4个百分点;9月末,不含房地产的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则达2018年以来最高点。

  不过,信贷社融的走强自然会带动包括企业部门在内的宏观杠杆率的升高。对此,阮健弘表示,前三季度信贷社融增速是合理增长,还未达到偏快增长的状态。2017年开始,我国推出了稳杠杆政策,并取得明显成效,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同时,存量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有序释放。将2017年前后宏观杠杆率变动趋势对比看,2008年—2016年宏观杠杆率年均增幅为11.4个百分点,而预计2017年到今年的年均增幅在8.1个百分点左右,也是较前期出现明显降低。今年碰到了疫情的特殊情况,宏观杠杆率的回升是支持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恢复的体现,因此,应当允许宏观杠杆率的阶段性回升,扩大对实体经济的信用支持。

  “目前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传导的效率已经明显得到了提升,突出的体现就是国民经济的稳步恢复,预计三季度GDP增速会进一步提升,这也为未来更好地保持合理的宏观杠杆率水平创造了条件。”阮健弘称。

  货币政策以稳为主,当前流动性合理充裕

  “不让老白姓手中的票子变‘毛’了”,这是易纲时隔近10个月再次撰文强调维护币值稳定。易纲近日的表态也让一些市场观点认为是在释放鹰派的货币政策取向,甚至有观点认为未来货币政策会有收紧的可能。对此,光大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最近两个月以来的货币政策是保持稳健的。事实上,9月DR007的均值为2.17%,较8月微降2个基点,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货币政策将以稳健为主,央行会继续保持流动性的合理充裕。

  孙国峰也表示,衡量银行体系流动性水平还是要看DR007等市场基准利率指标,近几个月来,DR007一直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平稳运行,在月末、季末都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说明流动性是合理充裕的。今年以来,央行实施三次降准释放长期流动性1.75万亿元,前三季度通过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共计净投放4100亿元中期流动性,并灵活开展逆回购操作投放短期流动性,维护短期流动性平稳。总体看,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在合理充裕水平,短、中、长期资金供给都较为均衡。

  孙国峰进一步表示,尽管疫情对经济冲击的高峰已经过去,但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货币政策将坚持稳健取向不变,更加灵活适度,更加精准导向,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维护正常货币政策空间,平衡好内外部均衡,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下一步,央行将运用多种工具满足金融机构短期中期长期的合理流动性需求,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也不搞大水漫灌,为做好六稳、六保提供适宜的流动性环境。”孙国峰称。

  张旭表示,信贷、M2、社融等广义流动性的稳定增长形成了现阶段资金利率稳定的基础,8月份以来,信贷以及剔除政府债券因素后的社融和M2增速都已趋稳,且DR007利率已经接近于同期逆回购利率。因此,8月以来的货币市场利率亦趋稳。融资稳则利率稳,贷款等广义融资数据的稳定增长带来了资金利率的稳定。事实上,近三个月信贷增速均较为稳定,全年信贷增速有望保持在13%左右;社融增速有所波动则主要是受到政府债券融资的影响,四季度内,随着政府债券发行速度的放缓,社融增速会持续缓和下行,2021年社融的增速较有可能处于2019年与2020年之中的水平。

  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颜色也认为,当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主要遵循三个原则:稳健的货币政策方向保持不变,灵活适度的操作要求不变,长期保持正常货币政策的决心不变。在外部复杂形势下,保持常态化的货币政策是我国很大的一个优势。总体看,当前的宏观政策是要确保现有的政策落实见效,预计不会再出台太多宽松的政策或收紧的政策,政策将以稳为主。

  谈房企融资新规:矫正房企盲目扩张行为

  近日,房地产融资新规备受市场关注。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彭立峰对此回应,房地产融资新规是央行和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房地产业界、金融业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近两年时间的酝酿之后形成的,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促进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自身的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同时也矫正一些企业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增强房地产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彭立峰称。

  至于新规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何种影响,彭立峰表示,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了企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科学合理的过渡期安排。从整体上看,目前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起步平稳,社会反响积极正面。下一步,将会同住建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跟踪评估执行效果,不断完善规则,稳步扩大适用范围。

  谈汇率:小幅升值是我国经济面向好的自然反映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经历了前期的显著升值后,随着近日央行将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率降至0,人民币汇率出现一定回调。孙国峰表示,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小幅升值,总体看升值幅度比较温和。例如,10月12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收盘价与去年年末相比升值了3.3%,与去年的平均值相比升值了2.5%,升值幅度是低于欧元等其他国际主要货币。

  “人民币汇率小幅升值是我国经济面向好的自然反映,我国率先控制了疫情,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年我国将是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孙国峰称。

  孙国峰表示,从汇率的影响看,汇率波动对经济主体的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有弊,因此汇率还是要由市场供求来决定,来发挥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当然也要防止过度的加杠杆行为和过度的正反馈行为,下一步,央行将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此外,针对本外币利差维持较高水平一事,孙国峰认为,我国实行正常货币政策,中国的利率水平和经济基本面是一致的;发达经济体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所以本外币利差保持在较高水平。这样的利差水平主要是由于发达经济体货币零利率或者是负利率造成的,是市场运行的结果。

  谈金控监管:不需申请金控集团的公司不得使用“金融集团”等字样

  央行在9月中旬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并对设立金控公司设置资产规模要求,若达不到《办法》所设定的资产规模门槛,但仍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是否也在《办法》的适用范围内?

  对此,央行宏观审慎局副局长赵先信表示,《办法》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控股两类及两类以上金融机构并且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央行进行准入管理,并实施监管,推动规范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对于已控股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但尚未达到资产规模要求的企业,分两种情况:

  一是根据金控办法,央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企业应当提出设立申请。

  二是其他不属于此类情形的,不需要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但应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法合规经营,并且名称中不得带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赵先信称,《办法》发布以后反响都很积极,一些企业向央行进行咨询,总体看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办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后,具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且拟设立的企业,应当向央行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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