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5年内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2018-12-14
来源:央视网
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
编辑: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华夏法治观察网,所有自采资讯(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门推荐
阅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