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2022-05-18
来源:云南法制报
法律咨询热线:
两年前,我单位注册了一个商标,目前还未使用。不久前,我单位发现该商标被外地一家单位侵权。我们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方反而要求我单位出具3年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请问,对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秦小姐
秦小姐:
对方单位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法院可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果没有投入使用,他人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在实际上不可能造成混淆,因此也不会对该注册商标造成损害,所以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为促进商标使用,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被控侵权人可以对方未使用过该商标进行抗辩,如果注册商标权人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可免除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但不能免除停止使用等其他责任。
编辑: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华夏法治观察网,所有自采资讯(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门推荐
阅读排行
- 1回望2025:AI浪潮下律师的坚守与蜕变 百度法律智能体年终直播预告
- 271岁老人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定罪争议:桂林两级法院判决引法律界质疑​
- 3浙商广东投资遭遇:付清土地款后又被二卖,三十多年来土地无着落
- 4岳麓区微宣讲浸润成长路,初心故事引少年行
- 52000万元医改项目四年 “冰封”:广西恭城营商环境承诺与现实的撕裂​
- 6《DNF:决斗》公开首款DLC角色“刃影”预告视频
- 7陆军某旅组织官兵机动至陌生地域展开训练
- 8“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 ——芜湖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 9我国首个发动机垂直高空模拟试验台点火成功
- 10宁夏青年枸杞产业联盟在中宁县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