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在西安举办
8月16日,作为第六届丝博会重要活动之一,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在西安举办。本次论坛以“加强国际法商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聚焦商事法律交流合作。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现场出席并致辞。

论坛由中国贸促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共同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陕西省贸促会、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陕西省律师协会支持,西安市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协办。
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的法律界专家学者参会,大咖云集、内容丰富,共设置了调解员培训启动仪式、“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推介、主旨演讲、专题研讨等多个环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蒙古工商会、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西北五省律协、各省贸促会、知名高校、众多法律服务机构代表等现场参加。活动全程面向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等96个国家(地区)同步中英双语直播,共计15.29万人(次)线上线下参会。


在推介环节,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翔以《优服务强保障 全力打造“一带一路”上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为题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展示和介绍。示范区规划范围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全域,依托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司法部“三个中心”、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等核心平台,初步形成了以国际商事法庭项目大楼、国际仲裁中心项目大楼、“三个中心”及专业法庭所在区域为主的四个法律服务聚集区,以商事诉讼、仲裁、调解、域外法查明、公证以及司法交流合作为核心功能,初步构建了全生态链的“一站式”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西安国际港务区作为陕西自贸区重要片区、全国最大的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以及第十四届全运会主场馆所在地,能够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提供广阔的业务空间和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

“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于2022年10月正式迁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办公运营,将依托示范区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动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徐文新表示,近年来,西安仲裁委员会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平台,积极地为西安乃至全省的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提前介入,通过法律人才培训、风险把控等方式,帮助他们在开拓全球业务时避免法律纠纷,为企业保驾护航,让更多的陕西企业“走出去”。

谈及国际商事法庭设立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武汉大学(ICDPASO咨询委员会成员)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ICDPASO理事会成员)副会长肖永平表示,随着对外开放的经济、贸易、交通、能源、投资越来越多,针对未来可能产生的贸易纠纷,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可以就近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制度创新,以及“一站式”的服务,改善了区域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人到内陆地区来投资的同时,让中西部优势资源能够到海外去,实现双向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建立需要制度创新以及配套设施的支撑,我认为西安目前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园主任薛羽桐告诉记者,示范区在西安国际港务区落地运营一年多来,无论是法治平台的建设,还是法律业态的聚集,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她说:“我们依托入驻示范区的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司法部‘三个中心’、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等高级别的司法资源平台,引进律所、仲裁、调解、院法查询、公证鉴定等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要素体系,能够为陕西对外开放业务提供较好的法制服务保障,也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示范区、走进示范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表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西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立足于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升创业者、投资者的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西安法院将以知识产权法庭为支点,充分发挥杠杆作用,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积极导入优质司法资源,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办理更多精品案例,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发挥好裁判的示范指引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国际化法律服务,努力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打造成商事纠纷诉讼优选地。
本次论坛对进一步优化提升陕西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对于凝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共识、畅通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达成更高层次、更多形式、更大范围的全方位合作具有积极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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