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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大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

  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通知,有关部门将推出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组建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等一系列重点举措。

  其中,司法部将会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余家具备相关学科综合优势、专业师资配置完善的高校,成立多语种、各具特色的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以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相关法律和实践作为教学内容,设计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培训课程相贯通的项目课程体系,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教育部、司法部还将探索将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相衔接,鼓励和吸引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和法学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到2025年,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青年后备人才招生培养工作。

  通知强调,要创新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路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国涉外仲裁人才,建立适应中国国际仲裁品牌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专业人才培育、培训工作格局,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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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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