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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打维权旗号讹诈

  维权,合理合法。然而也有人打着维权的幌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了解到,如今网络的“晒黑料”渐成潮流,却给了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借曝光之名,涉嫌诈骗勒索。

  “我要找媒体曝光!”,这句话竟成为不法分子谈判牟利的工具。

  以曝光为名索赔,商户反被拘

  近日,深圳某搜共享充电企业向记者爆料称,有合作商户以曝光维权事件为名,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河南一家餐饮商户,称在未营业时间电宝发生自燃,引起火灾情况,影响了商户的正常营业,要求赔付八万元。” 商户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款到账,若没有达成一致的赔付条件,立刻找媒体曝光。

  然而,店内发生火灾,为何商户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而是联系品牌方,并多次提及要找媒体曝光?

  某搜充电宝的运维经理王军赶到现场后才明白,商户的意思是让企业“花钱消灾”。但是,王军赶往的现场早已被清理,且监控损坏,无法提供设备“自燃”证据。

  此外,商户要求赔付金额所涉烧毁物品,也并无任何清单明细、无采购明细凭证。商户的“漫天要价”,可谓疑点重重。

  经过多次双方交涉取证,专业鉴定专家判断,根据涉事设备的软件在线状态、现场的状态、图片,某搜的设备没有自燃的可能性。而商户依旧不依不饶要到媒体讨个说法,某搜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将商户告上法庭。

  针对此事,警方表示,“无理索赔是敲诈行为,已涉嫌违法。企业可保留对方索要金钱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向警方报案。”

  王军告诉记者,事实上,利用设备异常情况进行敲诈的事情,他曾经也遇到过,“我们当然非常注重商户的切实利益,但如果有商户利用不实的报道进行敲诈勒索,我们肯定不会理睬。”

  对恶意索赔行为说“不”

  在日常生活中,针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媒体的曝光和揭露,起到了惩恶扬善的作用。

  然而这一权益也正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以媒体曝光相挟,满足自己的不法诉求,向企业、品牌方施加舆论压力,媒体曝光成为这些人敲诈勒索的工具。

  由于取证难、企业爱惜品牌、涉事金额不高等原因,不少企业选择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向恶意索赔者支付数额不等的赔偿金。

  而这种无奈选择,实际上是一种纵容,会让一些不法分子继续滥用权利。遏制恶意索赔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则需要各方共同发力。

  对于维权者来说,要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利,勿让其成为非法牟利的工具。

  对于企业、品牌方来说,一方面是要合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则是要认识到恶意索赔行为的违法性,擦亮眼睛,认真辨认。在遭遇恶意索赔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正当经营权利,而不是纵容违法行为。

  对于执法司法部门而言,则是要完善惩罚性赔偿条款阐释,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和使用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同时要加大对恶意索赔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企业、品牌方合法权益撑腰,鼓励其在遭遇恶意索赔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是“认怂”。

来源

  http://law.aisinofinance.com/Shehui/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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