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渠县公安局获悉,渠县一男子为继续维持感情,持刀自残式威胁女子。女子随后报警,民警奔赴现场处置。随后,男子被警方行政处罚。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啊!不得了啦!有人拿刀割手腕啊!”9月20日凌晨1时许,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接群众李某(女,41岁,渠县人)报警,称在渠江街道一店内有人持刀威胁,接警后,民警火速带上装备驱车赶往事发地点。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男子手握匕首,刀头对着自己的脑袋反复说着:“你要是不跟我在一起,我活着也没有意思。”民警现场对男子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和教育,趁其放松警惕时上前夺下他手中的匕首,一举将他扑倒控制,安全解救出被威胁的女子。两人身体并未受伤。
经查,欧某(男,48岁,渠县人)与李某原系恋爱关系,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手,但欧某仍对李某纠缠不休,并于2022年9月20日凌晨1时许再次到李某工作的地方纠缠,纠缠无果后,恼羞成怒的欧某手拿匕首利用自残的方式威胁对方,要求与其继续恋爱,李某无奈报警求助。
目前,违法行为人欧某已被渠县警方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