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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4名暴力示威者被控暴动罪今提堂 最高判10年

  在本月28日香港中西区的非法游行集结中,警方现场拘捕49人,征询律政司意见后,于30日起诉其中44人暴动罪。

  据香港《文汇报》7月31日报道,所有44人今日(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这是继2016年的旺角暴动案,第二次有大批被捕者被起诉暴动罪名,也是香港回归后最多人被控暴动罪,如果按照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10年监禁。

  

香港44名暴力示威者被控暴动罪今日提堂,最高可判10年

 

  今天(31日)上午9点左右,44名被控暴动罪的极端分子已陆续达到东区法院 图自港媒

  而据《大公报》31日报道,警方在行动中拘捕的49人中,有32人为男性,剩下17名为女性,年龄在16至41岁之间。其中,44人被控暴动罪,其中一名被控暴动罪的33岁男子被加控一项袭警罪。另外,一名24岁男子则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

  香港“东网”31日报道称,被捕人士当中,有大学生、有资深社运人士、还有一人报称是飞行员。

  

香港44名暴力示威者被控暴动罪今日提堂,最高可判10年

 

  香港警方称,在28日的非法游行后的查证过程中,查获了射击用的弓箭 图自港媒

  《大公报》报道称,30日晚近千人称要声援被控者,在葵涌警署外聚集叫嚣“放人”,投掷杂物向警员施袭,五名警员怀疑被镪水弹投中受伤。至凌晨,又有大批极端分子包围天水围警署。有人在网上讨论区煽动,要包围法院声援被控者,鼓吹火烧法院。

  对此,多名本港法律界人士表示,近月一系列违法暴力事件令践踏法治的歪风不断蔓延,警方严厉执法有助彰显法治。

  暴徒围警署逼放人

  据《大公报》报道,30日晚,大批戴头盔、口罩的极端分子称要声援被控者,在葵涌警署外聚集叫嚣、涉嫌非法集会,其间堵塞警署大闸、占据附近马路、以粗口辱警,有人涂污警署外墙,警员穿上防暴装备戒备。议员朱凯廸、梁耀忠、郑松泰、尹兆坚到场协助闹事。

  

香港44名暴力示威者被控暴动罪今日提堂,最高可判10年

 

  近千人30日晚包围葵涌警署叫嚣 “放人” 图自《大公报》

  晚上约十时半,暴徒向几名在警署外的警察投掷雨伞、木板、垃圾桶等施袭,有警察身体被木板击中,还有暴徒以木棍、雨伞攻击警察面部,五名警员怀疑被镪水弹掷中受伤,另有暴徒擅取路边护栏阻挡警车,警员被迫施放胡椒喷雾。

  到了凌晨,极端分子还包围天水围警署,警署因此被迫关上闸门,现场还有人施放烟花,十分混乱。最终,事件造成6人受伤。

  《大公报》报道称,有极端分子30日在网上讨论区扬言,如果被控者暴动罪成,“唔好再话唔好冲法院”。有极端分子甚至疑似鼓吹纵火烧法院。

  “当务之急是重现法治”

  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对极端分子参加非法游行,甚至冲击警署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并称法治需“重新得到彰显”。

  原全国政协常委、前律师会会长刘汉铨表示,违法暴力行为已经严重冲击了香港法治及社会安宁,甚至有人包围警署逼警方放人,这种无视法治的风气十分危险。法治是保障民主、自由的基础,但现在却有人以争取民主、自由为名去破坏法治,是本末倒置,故如今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惩治非法暴力行为,让法治重新得到彰显。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触犯暴动罪包括两项条件,其一是参与非法集结,其二是破坏社会安宁。28日的游行未获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因此参与者均涉非法集结;而部分人携带大量武器,已有明显破坏社会安宁的意图,后来阻塞交通、破坏交通灯、纵火、冲击警方等行为无疑属于破坏社会安宁。

  除了前线冲击者外,在后方提供支援的后勤人员亦同样涉及干犯暴动罪。至于当日有多名议员出现在现场,马恩国认为,若有关人士为暴力冲击者扮演“和事老”,阻碍警方执法,除了可能干犯阻差办公之外,亦可能被视为“后勤”角色而干犯暴动罪。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认为,今次警方迅速控告有关人士,一方面显示警方搜证调查高效,一方面亦显示搞事者愈来愈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破坏社会。若反对派尊重法治,便应与这些激进示威者划清界线,否则便是破坏法治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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