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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休产假是好事,关键还在可执行性

  休产假一直是全国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林勇继去年提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之后,今年继续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

  任何延长假期的建议,总是容易引发很多支持和共鸣。林勇代表的建议细分来看,其实是要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是产假导致的男女就业权不平等,其二,是产假整体偏少给家庭尤其是二胎家庭造成的压力。

  就前一个问题而言,适当延长男性的陪护假确实能起到一定作用。这一方面可以分担女性照顾家庭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企业来说,如果男女都存在因生育造成的“风险”,那在提供工作机会时搞性别歧视的动力就要弱一些。当然,男性陪护假再怎么延长,也不可能达到和女性一样的天数,所以避免性别歧视更重要的,其实还是通过劳动法等加强对女性的保护。

  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弹性的空间则更大,没有人会嫌假期长。但这里也有个问题,代表所提议的最长至365天,恐怕一般企业无法承受。休假长短不光涉及到生育问题,也是一个经济议题。

  当然,建议也指出,具体天数由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不必要搞一刀切。所以,关键在于多考虑双方的诉求和顾虑。女性以及生二胎家庭的苦衷应该说表达得很充分,那企业一边的难处,也得充分考量到,因为这事关最终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该探讨的重点可能不是单纯的假期数字大小,而是怎么把增长产假和给企业减负结合起来。比如对那些保障员工休假的企业,可不可以在各种税费优惠上有更多体现。如果给员工更多假期而企业负担相比过往也没有太大损失,那新规的通过和执行阻力就会更少。

  就社会的发展大方向看,包括休假在内的福利保障一定是和经济整体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具体到产假来看,应该是有一定的扩展空间,问题在于怎么确定合适的量、怎么扫清执行障碍。希望在这一次的讨论中能找到初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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