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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手机回租”马甲 现金贷复燃

  现金贷被严监管后,不少现金贷平台翻新花样,披上手机回租、虚假购物转卖等“马甲”重回市场,其中以手机回租模式最为猖獗。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P2P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59号)》(简称59号文),要求清理整顿手机“回租贷”、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变相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目前,以手机回租形式的“回租贷”相关平台已逾100个,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此类产品的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实习生 陈紫娴

  宣称“秒放款” 手机回租却无需回收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这类平台名义上是“手机回租贷款”,即用户以租赁形式将手机“抵押”给平台,但手机仍在用户手中,不用邮寄给平台,用户只与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平台就会给手机估价并放款。

  到期后,用户可以选择继续租用(续租)或者赎回手机。续租需支付给平台相应的租金,赎回手机需支付给平台回租手机时等同的金额和租期产生的租金。

  到期后,用户还可以选择继续“回租”手机。“比如手机估价1000元,再回租一周的租金是1200元,再给平台1200元,相当于1000元是借款,200元是借款利息,”借款中介小思在QQ上对新快报记者说。但实际上,“手机回租”只是一个噱头,至始至终,手机都没有离开过用户。“我们不是借贷,这就是租赁啊,所有现金贷的法规,完全管不着我们。”当新快报记者质疑这种模式的合规性时,小思如此表示。

  虽然这种模式已经被监管点名,但新快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主打此类手机回租模式的APP也不少,在手机应用商店输入“回租”字眼,就会出现包括回租宝、转机乐、钱库、91包租、牛租租、闪电回购、爱回租等几十个APP,在应用介绍里都有“秒放款、高价回收、躺着换钱、不再等贷”等与贷款相关的明显字眼。新快报记者在QQ群中搜索发现,回租贷等字样的群多达近百个,其中不少群的成立时间是2017年下半年。

  新快报记者以“回租宝”为例,其应用介绍中写着“秒放款、价格高、估价快”,号称“全网最高价回收”。先对用户进行资质审核,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人脸识别、银行卡信息、个人信息、联系人信息、运营商授权等审核。审核通过后,新快报记者点击回租申请后,点击评估手机,除了显示手机型号等基本信息外,还要求用户输入购入价格和使用时长、外观是否破损、是否正常开机等信息,随后“申请回收”即可。整个回租过程都没有要求将手机邮寄到指定地点。

  对此,新快报致电回租宝,其客服表示,用户无需寄手机,只要审核通过,钱立刻到账。当新快报记者质疑此类模式的合规性后,该客服避重就轻,并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强调“只要按时还款就没有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回租宝此前“租期”为7天到30天,但目前只有7天“租期”,且借款金额限定为500元,对此客服表示,“可以借一个月是老产品,现在7天周期借500元的是新产品。”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显示出资金链紧张,“离崩盘不远了。”

  利率超高 借款人多为大学生

  在校园贷、现金贷都被严监管的当下,大学生基本成了手机回租最大的客户群。新快报记者看到,在许多手机回租的QQ群中,很多参与者都是大学生。“之前撸很多校园贷平台的口子,现在很多校园贷做不了了,”大学生网友春奈对新快报记者说。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一般这类平台的“租赁期”都在7天-30天,手机估值金额为1000元-3000元,支付时会直接扣除20%左右作为押金或违约金。让人惊讶的是,这类平台还在收取天价“砍头息”,很多平台在放款前,会扣掉一部分所谓的“评估费”或“服务费”。

  以在59号文中被监管点名“乐回租”为例,如果手机估价1000元,需支付260元评估费,其实就是“砍头息”,实际到账只有740元,7天之后却需要还款1000元,如此计算,年化利率高达1832%。目前,该APP已经下架。

  “年利息一般都在500%之上,很多都高达1000%。”有业内人士称,这个模式的风险太大,只能通过高利息覆盖高风险。59号文中也指出,目前“回租贷”相关平台已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此外,这类平台还存在暴力催收、信息泄露等风险。据悉,一般此类手机回租模式会要求用户开通相册、通讯录、手机定位等内容,用户隐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曾有媒体报道,王剑(化名)表示,自己之前在一个名为“苹果ID贷”的软件借过款,逾期之后,手机被锁,而且自己手机相册中的照片和朋友照片还被P成裸照发给通讯录上的人。

  本质是现金贷

  监管将出重拳整治

  “此类‘换马甲’的平台产品,规避了现金贷关于利率的要求,其实质仍是现金贷,符合超短期、高利率的现金贷特点,是一种套利行为。”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直言。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表示,这类平台就是打着租赁或手机回租的幌子,无消费场景、无用途限制,实质从事的就是现金贷、网络发放贷款的业务,“手机回租属于现金贷强监管下的变异。”

  新快报记者发现,不少回租类平台都是去年底今年初新成立的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偷偷摸摸地在做,想赶在监管注意之前大捞一笔;而且,这些套利者往往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被盯上,可能平台背后的公司会换一下,但团队基本上还是之前的人员。”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

  此类平台的肆意滋长已经引起了监管的注意。除了59号文,6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提醒,警示“现金贷”的相关风险。可以说,一场打击变相“现金贷”的战役已经开始。

  提醒

  发现非法开展贷款业务应及时报案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一旦发现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贷款业务的,消费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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