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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新兵拒服兵役被惩戒:户籍永久标注,取消优待并处罚金

  一名新兵因拒服兵役被当地政府实施惩戒。

  近日,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发出“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惩戒。

  通报介绍,陈鹏系宝兴县穆坪镇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但入伍后,陈鹏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鉴于陈鹏拒服兵役的行为,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宝兴县正常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给予陈鹏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此外,当地政府决定还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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